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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本科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本科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一、在《首都体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二、在综合成绩中学习成绩占70%,附加分占30%。

三、综合素质排队每学期进行一次。

四、学习成绩为每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大四学年除外)。

(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五、附加分平时以百分制累计,其中:基础分为70分,奖励分为30分。具体得分办法如下:

(扣分)

1.学院或班集体组织的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志愿活动、劳动、班会、集会等)无故缺席一次从基础分中扣1分。

2.早操无故缺席一次从基础分中扣1分,迟到扣0.5分。

3.无故旷课一次从基础分中扣2分;迟到一次从基础分中扣1分。

4.晚归一次扣1分, 夜不归宿一次扣2分。

5.无故不参加周讲评一次扣2分。

6.留宿外人一次扣2分。

7.考试作弊一次扣5分。

8.赌博一次扣5分。

9.在校园内吸烟每次扣2分。

10.大学期间发现醉酒一次扣5分,校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分。

11.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炉等学校禁用的电器,每次扣5分。发现房间内有学校禁用电器,每次扣3分,如房间内无人承认,宿舍长扣1.5分,其他人扣2分,私拉电线每发现一次扣4分。

12.违纪者按下列标准从基础分中扣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扣10分,受记过处分扣8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受警告处分扣4分,受通报批评扣2分。

(加分)

1.表彰奖励按以下标准加分:受通报表扬加1分,获校优秀团员嘉奖2分,优秀团干部、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奖励加3分;校级先进班集体班长加3分,班委会其他成员加2分,班级其他成员加1分;校级先进团支部支部书记加3分,其他支部委员加2分,支部成员加1分;校级先进寝室寝室长加2分,其他成员加1分。(年度)

2.承担社会工作满一届并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者按下列标准加分: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加6分,副部长加4分,干事加2分;年级长加6分;班长加6分、团支部书记加4分,其他委员加3分;寝室长加2分。周三卫生检查人员加2分。(一人兼两职以上在较高分上加1分)(年度)

3.参加校运动会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可以累积。

4.参加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者加2分;通过英语六级加5分。

5.个人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加分依据学院出具的活动列表及参加活动名单,由学生工作组综合评定加分项目及单项分值(单项分值参照:参加活动每次加2分,获奖另加1分工作人员,裁判员加1分);

6.参加义务献血加5分。

7.参加红五月合唱比赛加2分。

六、奖励分累计不得超过30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70%+附加分×30%

八、对于扣分超过30分以上要联系家长,不予推荐工作。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十、本细则由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十一、本细则自2018年9月起实施。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2018年9月